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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6 信息来源 : 中国税务报
从2016年起,金砖国家纷纷行动,落实国别报告制度。目前,除俄罗斯外,其他金砖国家已经制定了国别报告的国内法律或制度。
2017年7月,在杭州举行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倡议,继续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重要国际机构及合作框架下,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及时、持续、广泛落实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成果,特别是BEPS行动计划四项最低标准的落实。
国别报告制度,是BEPS行动计划第13项推行的,也是各参与国必须完成的四项最低标准之一。国别报告制度要求跨国企业按年度向其实际经营所在的税收管辖区申报国别报告,包括根据集团内部经营活动分布指标计算的全球收入分配和税款缴纳情况,以及在各税收管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集团成员实体名单及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金砖国家从2016年起纷纷行动,落实国别报告制度。
金砖国家落实国别报告制度情况
截至2017年8月18日,5个金砖国家均签订了《转让定价国别报告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MCAA),巴西、南非与美国签订了国别报告信息交换协议。除俄罗斯外,其他金砖国家已经制定了国别报告的国内法律或制度。其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6月发布了《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标志着第13项BEPS行动计划中国落地政策出台。
巴西。巴西税法复杂繁多,除联邦政府税法外,巴西26个州和巴西利亚特区都有自己的税法。巴西于2016年10月21日签订MCAA,联邦税务局2016年11月对国别报告制度草案征求意见,2017年6月正式颁布国别报告制度。巴西的第一个国别报告申报年度是2016年度。制度规定,上一经营年度年合并集团收入等于或超过22.6亿雷亚尔的跨国企业最终控股企业或者代理控股企业,必须在每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别报告,并采用OECD标准化电子格式。巴西的国别报告可以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或英语提供。巴西还对未按规定申报国别报告提出了处罚措施。
俄罗斯。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得到俄罗斯联邦政府签署授权,于2017年1月26日签署了MCAA。俄罗斯尚未出台国别报告国内制度,其草案中的规则设计是:最终控股企业需要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提交国别报告。草案规定,上一经营年度年合并集团收入等于或超过500亿美元的跨国企业最终控股企业或者代理控股企业,在财务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申报,并采用OECD标准化电子格式。俄罗斯的国别报告原则上用俄语申报,但也可根据控股实体居民身份情况申请使用外国语言填写。草案还提出了相关处罚条款。
印度。2016年5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第10届税收征管论坛大会期间,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加拿大、印度、以色列和新西兰税务局长一起签署了MCAA。印度的第一个国别报告申报年度是2016年度,印度的财政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第二年3月31日,国别报告制度适用于2016年4月1日以后的财政年度。印度的国别报告制度并未单独行文,而是在其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相关条款。税法规定,上一经营年度年合并集团收入等于或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最终控股企业或者代理控股企业,必须在每年财政年度结束后的8个月内提交国别报告,印度并未采用OECD标准化电子格式。印度对未按规定申报国别报告提出了处罚措施。
南非。南非于2016年1月27日签订MCAA,并于2016年12月23日出台国别报告制度,详细说明了按照南非的税收环境要求对跨国公司的国别报告标准作出的调整。南非的第一个国别报告申报年度是2016年度。制度规定,上一经营年度年合并集团收入等于或超过100亿美元的跨国企业最终控股企业或者代理控股企业,必须在本集团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提交国别报告,可以用英文提供,采用OECD标准化电子格式。南非未设置对国别报告提交的相关处罚条款。
金砖国家国别报告制度的异同
国别报告模板化,便于信息交换,增强税收透明度。已建立国别报告制度的金砖国家中,除印度外,国别报告数据信息均适用OECD倡议的模板,巴西和南非采取了OECD倡议的XML格式,为信息交换提供标准化电子数据。跨国企业在申报国别报告时需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匹配性。
体系失效情况和违规处罚不同。各国按照OECD国别报告制度模板设置代理报告主体、体系失效等规定,将对各国国别报告制度实施的效果产生一定影响。金砖国家申报国别报告的期限均不同,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4国对国别报告的报送期限分别为每年财政年度结束后的7个月、12个月、8个月和12个月之内。中国是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申报,即每年5月31日前报告。中国与巴西、印度和南非一致,规定第一个国别报告申报年度是2016年度,而俄罗斯规定的是2017年1月1日以后的第一个申报年度。假设一个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最终控股公司在中国,而其他4个子公司分布在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在体系失效情况下,如某一税收管辖地违背协议,暂停了国别报告信息交换,印度等国家可要求子公司提供国别报告,因此就可能会存在不同时限的多重报送。处罚设置和力度不同,也可能会引起多重报送。从今年国别报告申报情况来看,已经有符合条件的中国跨国公司不仅由最终控股企业申报,同时主动要求子公司均向所属税务当局申报,以防范处罚风险。
转让定价税收风险不同。虽然国别报告不能作为转让定价调查的调整依据,但其是税务机关实施高级别转让定价风险评估,或者评价其他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风险的一项工具。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金砖国家间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日渐频繁。其他4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制与中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中国跨国企业在上述4个国家投资所面临的转让定价税收风险也有所不同。此外,由于金砖国家主要产业的发展程度还有待提高,中国跨国企业在对其他4国开展投资时,需要给子公司注入更多的职能,避免因为单一功能而遭受税务调查。(《中国税务报》 2017年9月6日 B2版理论探索 钱彧 朱自强 陆怡 姚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