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产报损审计
一、服务内容
对委托人税前扣除财产损失额进行审核。
出具审计报告,并向税务机关提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
资产报损的时间一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具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计费依据
按账面财产报损额(超额累进)
三、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 1200元/次
10-50万元(含) 1.5%
50-100万元(含) 1%
100万元以上 0.5%
版权所有:杭州新纪元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太平门直街273号枫景苑1栋一楼
联系电话:0571-86042824
技术支持:杭州志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浙ICP备150015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