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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31 信息来源 : 中国税务报
3月10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国税局接到格林特公司财务总监电话,获悉该公司与浙江万灵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有意合并重组,该局立刻组织专家上门为企业提供服务。
据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测算,合并中的土地、房产和固定资产等必须按市场评估价值完成交易,这涉及土地增值税、契税、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相关附税,近100万元。这让格林特公司老总徐伟兵感到负担沉重。
当天,税务专家上门为企业答疑解惑。他们了解到格林特、万灵公司均为夫妻共同持有,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这样两家企业合并后,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合并就不涉及土地增值税、契税及重组过程中的企业所得税。
“一次税收辅导,让我们几年来的心结迎刃而解,为企业节省成本90万元。”对于国税局的服务,徐伟兵由衷地感谢,“国税局还主动联系地税局和工商局,指导合并中的国地税注销和资产债务重组等问题,节省了我们的时间和精力。” (《中国税务报》2017年3月20日 A3版税务新闻版 衢州市国税局 吕凤娇 吴昱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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