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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02 信息来源 : 杭州市局
前不久,一场由国税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基础设施PPP+EPC项目营改增交流专题会”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举行。会上的主题讨论异常热烈,诸如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如何核算”、“代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是否计入投资成本”、“不同项目能否分别开具发票”、“新老项目如何界定”等问题相继被抛出。参与会议的企业是2015年底中标大江东基础设施PPP项目的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大江东管委会签署了共计142.58亿元的基础设施PPP+EPC项目。
鉴于企业对营改增后PPP项目的税收政策不熟悉,该局加强相关税收政策辅导,多方沟通协商促成了这场由税、企、地方组成的三方会议,联合地方政府和财政局一同帮助企业理清问题脉络给出解决思路。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作为2014年8月经体制调整后新成立的杭州主城区,目前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在“六年翻两番、五年见新城”的总体目标指导下,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相继涌现,类似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这样的投资建设商遇到的涉税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为更好地加强PPP项目的税收管理,该局建立“金三角”后续管理模式:一方面加强与当地财政和经发局的互通协作,摸清PPP项目实质,理顺政府、企业在建设项目中的角色定位;另一方面多次与PPP项目承建企业进行沟通,详细了解项目建设合同关系及组织架构,对项目公司适用税目、总分包合同计税方法等问题反复交流探讨;同时,积极借鉴国内其他省份相关处理方案及中介机构的意见,通过召开财政、税务、企业、中介代理多方座谈会的方式提前对TPP项目涉税问题进行协商,建构一头连地方、一头连企业、政府企业又互相关联的三角管理模式。在遵循税法精神的前提下,尽力减轻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负担、保障项目建设为企业带来的正当利益、协助双方在PPP项目中获得双赢,促进杭州的城市基础建设快速前行。(杭州市大江东区局 祁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