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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属地在杭州的纳税人,现在需要转让在温州持有的房产,请问是否需要先到税务机关开具外经证?
答:不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因此,贵公司出售在外地的房屋,不需要开具外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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