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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话费充值时,电信营业厅给我开具了一张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让我自行打印,但我没有彩色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专用章都是黑色的,请问可以作为凭证使用吗?
答:可以。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第五条规定,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彩色或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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