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公司是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安保公司,请问提供安保服务的收入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版权所有:杭州新纪元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太平门直街273号枫景苑1栋一楼
联系电话:0571-86042824
技术支持:杭州志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浙ICP备150015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