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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追踪可疑线索 突破骗税迷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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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5-02 信息来源 : 中国税务报

  一条虚开发票线索,使YD进出口公司进入检查人员视线。资金流向复杂、企业上下游票货信息涉及5省市几十家企业……面对涉案企业布下的“迷阵”,办案人员不懈追查,最终获得了违法分子骗税作案的确凿证据。

  近期,浙江省义乌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内查外调,锁定了义乌YL进出口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开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犯罪证据。案件涉案金额达1.17亿元,涉及出口退税额1700余万元。

  目前,主要涉案人员吴某珍、叶某剑、方某萍等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案人员林某灶被公安机关列入网上追缉名单,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后续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1 账户调查 资金流向疑点重重

  2016年6月,义乌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上级下发的稽查疑点线索——义乌市YD进出口公司上游开票企业中已有两家被认定涉嫌虚开发票。上级机关同时提供了YD公司业务联络关系信息,要求该局核查YD进出口公司是否存在出口骗税问题。

  接到任务后,义乌市国税局决定立即对企业立案调查。检查人员根据多年的打骗工作经验,决定暂时不下户调查,从该公司的资金流分析入手,寻找疑点,理顺企业业务关系,以免打草惊蛇。

  检查人员查询了该公司的基本账户信息,发现企业对公账户往来金额巨大,但每日余额却很少。检查组决定对企业经营涉及的上下游企业收支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和梳理。

  检查人员发现,在上游方面:购货资金均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某珍等个人账户汇入,资金汇入位于北京等地的供货方法定代表人叶某剑等人账户后,总会辗转回流至吴某珍个人账户,资金回流一般在3日内完成,最快的当天即完成。

  下游方面:YD进出口公司基本账户中绝大部分收汇当天即结汇,并全额汇入一名叫林某灶人员的个人账户。检查人员调查发现,林某灶曾是YD进出口公司股东。综合企业资金收入流向和经营信息,检查人员判断林某灶应为LD进出口公司实际控制人。企业收汇资金高频出现当日汇入当日汇出情况,不符合进出口企业经营常规,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存在买汇制造外贸假象嫌疑。

  检查人员参照出口退税数据,对该企业账户出口退税款的流向进行追踪,发现企业取得出口退税款之后,通常会在2天~3天时间内分解汇入叶某剑、方某萍、林某灶等人个人账户。经调查,叶某剑与方某萍为夫妻关系,叶某剑曾是YD进出口公司的前法定代表人,3人均为浙江台州市三门县人。

  根据调查情况,检查人员绘制出了该企业主要业务资金流向图,进一步确认YD进出口出司与叶某剑、方某萍、林某灶等人具有虚假贸易骗取出口退税嫌疑。

  2 票货分析 产品购销活动异常

  随后,检查组对YD进出口公司货物流、发票流信息数据进行了分析。出口货物退(免)税风险管理系统和征管系统中的信息数据显示,该公司出口的商品以服装等高退税率商品为主,商品单价均高于平均水平3倍~4倍。此外,企业购销信息也显示,货源地与出口口岸所在地不同,且关联度低,存在舍近求远异地报关出口情况。

  检查人员分析发现,企业7家主要供货企业虽然分布于北京、广西、安徽、浙江等地,但供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的户籍地却多数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对供货企业信息作进一步查询发现,部分企业已出现注销和失联等异常情况。

  此外,检查人员从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调取了YD进出口公司的退税备案单证,对该企业货物出口情况进行分析。通过翻译大量英文海运提单,检查人员发现,部分海运提单发货人并非YD进出口公司,存在单货不符情况。

  综合前期调查反馈信息,义乌市国税局稽查局认为,YD进出口公司具有重大骗税嫌疑。该局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络,将案件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鉴于该案涉及范围广、案情重大,按照部门协作机制,税警双方迅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对该案实施联合调查。

  3 外调取证 骗税真相浮出水面

  出口商品海运提单是否存在造假情况?实际发货人是否为YD进出口公司?YD进出口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是否真实?

  围绕这些关键调查问题,2016年12月,专案组赴宁波对该案件下游20余家货代公司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发现,YD进出口公司的货运代理关系十分复杂,大多存在多级代理情况。在调查货代公司与YD进出口公司业务关系的过程中,由于货代公司不配合,调查并不顺利。首次调查,专案组只了解到上海N国际货代公司宁波分公司与部分货代公司的基本情况。

  专案组决定拓展调查方向,在继续加大力度调查下游货代公司的同时,对YD进出口公司位于浙江桐乡、广西等地的主要供货企业实施调查,以核实供货业务真伪。

  上游供货企业桐乡A纺织品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A公司与YD进出口公司并无业务往来联系,该企业是应义乌国际商贸城某购货商户要求,将受票企业填写为YD进出口公司。而赴广西Z服饰公司、宁波Q服装公司等上游公司实施调查的办案人员也陆续传回信息,YD进出口公司与这些企业并无实际业务购销活动,其所取得的发票皆为虚开。

  与此同时,赴宁波的办案人员对与YD进出口公司业务关系较为密切的上海N国际货代公司宁波分公司实施重点调查。经过周密部署,办案人员对该公司实施突击检查。

  虽然在检查中,N公司宁波分公司人员不积极配合调查,并且在此过程中,办案小组还遇到了企业所在办公楼层“意外”停电等干扰,但办案人员始终沉着应对,随机应变,在对企业人员做好税法宣讲工作的同时,全力采集该企业货代业务数据,最终完整提取了该企业所有与YD进出口公司有关的纸质和电子货代数据信息,以及两家企业人员之间通过QQ等工具进行联络的信息记录。

  经过30多小时的连续奋战,以及对大量货代业务数据分类筛选,专案组最终从N公司宁波分公司126条货代数据中,查实获得了29份报关单的开票单位与实际供货方不一致的关键书证,共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375份,退税额578万元。

  2017年1月,专案组实施收网行动,主要涉案人员吴某珍、叶某剑、方某萍等人相继落网,林某灶潜逃。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翔实证据,吴某珍、叶某剑、方某萍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1年~2016年4月期间,林某灶伙同吴某珍、叶某剑、方某萍等人通过在外地自设上游“空壳”企业,以及支付“手续费”购买的方式,从北京、广西、安徽、浙江等5省市的20余家公司接受虚开发票1200余份。同时,从上海、义乌等地的30余家货代公司购买大量海运提单并篡改信息,将不具有退税资格的出口货物虚假申报为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虚假报关骗取出口退税,涉案金额达1.17亿元,骗取出口退税款1700余万元。

  目前,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除林某灶被网上通缉外,其余涉案人员俱已归案。案件涉及被骗取的退税款已追回420余万元。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查办工作仍在进行中。(《中国税务报》2017年5月2日 06税收传真版 本报记者 董晓岩 通讯员 杨旭东 丁伟茜 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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