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税收热点政策咨询

我公司投资了一家非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现有股息分回到我公司,请问这部分股息能享受免税吗?

Author: Source: View:

我公司投资了一家非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现有股息分回到我公司,请问这部分股息能享受免税吗?

答:如贵公司投资的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9号)等文件规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第四条规定,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为其免税收入。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投资者从该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权益性投资收益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部分,可作为收益人的免税收入。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郑州注册公司 塑料磨粉机 郑州纸箱厂 北京网站制作 北京网站建设 郑州除甲醛 立式加工中心 重庆app开发 郑州app开发 塑料磨粉机 福州公司注册 南宁格力空调 北京要账公司 人皮面具 数控加工中心 上海花卉租赁 数控剪板机 郑州SEO 干粉搅拌机 西安铁丝网 西安展台搭建 郑州展台搭建 郑州网站建设 除甲醛

版权所有:杭州新纪元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太平门直街273号枫景苑1栋一楼

联系电话:0571-86042824

技术支持:杭州志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浙ICP备150015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