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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时向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能否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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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时向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能否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答:向个人支付符合条件的拆迁补偿费用可以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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