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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5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图1 省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刘炳荣(右)主持讲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12月2日,省局举办宪法学习讲座。中国宪法学会理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教授为全省国税系统作了题为《依宪治国的基本原理》的报告。省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刘炳荣主持讲座,省局领导王小平、乐国定、张松青、崔成章、范国丰、韦其跃出席。
讲座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主会场设在省局视频会议室,各市县局设分会场。省局全体干部,各市、县国税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讲座。
在讲座上,郑磊教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宪法与国家的关系、新中国宪法的简史、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宪法保障机制,让全省国税干部对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了更深的认识。宪法是民主的基石、法治的核心、执政的依据,忠于宪法,尊重宪法,就是忠于祖国和人民。郑磊教授还特别指出,杭州是新中国宪法的诞生地,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在宪法诞生地学习宪法,具有特殊的意义。
刘炳荣总经济师在讲座上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执政的决心。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树立宪法信仰,尊重宪法权威,是落实税收法定、推进依法治税,进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把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结构性减税、“金税三期”上线等重点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和活教材,把推进税收重点工作的过程变成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员法治观念的过程,创造了有浙江国税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全省国税系统要以本次讲座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精神,树立“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理念,自觉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法规处 曹琼 办公室 陆一鸣 供稿 摄影)
图2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