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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一家生产铅蓄电池的公司,听说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缓征消费税的政策,请问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同时文件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委托加工符合《通知》中第二条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应当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并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因此,贵公司生产缓征条件的铅蓄电池,在办理税种登记后,于首次纳税申报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