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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每月核定的销售额为2.5万元,听说现在规定都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发票,那我原来未用完的发票怎么办?
答:销售额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发票,可暂继续使用原有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通知》(税总函〔2015〕199号)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可暂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