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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现在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力度加大了,请问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5年1月1日开始,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